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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移民申请, 什么人可以考虑官司-WOM |
我们帮这么多人打了官司后一直想系统的介绍一下这方面, 可总是有各种愿意没法开笔. 现在终于下定决心要把我们的经验和打架分享. 我们会分几次完成.没办法,敲字太痛苦了. 1. 什么样的人容易被FBI卡住 ? 虽然不是所有的拖延申请是因为NC而拖延, 现在大多数还是受害于NC (其他造成拖延的情况包括:移民局把申请人材料丢失或多个人的材料弄错, 移民官外出等.) 给很多人打了很多因为NC而造成拖延的官司. 我们自己的朋友也不少因为NC而造成申请拖延. 我们常常自问: 到底什么人容易Name Check卡住. 另外要说明的是虽然现在有MEMO可以在NC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先批绿卡, 但是并没有说不再进行NC. 而且也明文规定在5年内如果NC查出什么问题,他们很容易就能取消你的绿卡. 而且现在是在批绿卡前还是要和FBI通气.有些申请即使是符合MEMO, 也可能先不能批. 以下的一组申请人是我们的好友,算是知根知底的.所以我们把他们的基本情况列出来分析以供大家参考. 如果你要从统计学上死扣,肯定你会说样本太小没代表性.我们只想给大家做参考. A. 男,经济学博士. 现在在一贸易公司,经常性的飞中国.劳工类EB2. FBI上门访谈过.原因是他一特爱吹牛的朋友说他准备在白宫附近买一房产可以俯视白宫, FBI特意上门问这哥门还是否记得. 这哥们是最惨的.911前递的I485, 不久就启动了NC. 他的申请拖到2006年底还没动静,想尽了个种办法.后来还是从我们这里听到过WOM这回事. 自己找律师在2006年底交了WOM. 那时候WOM还是新鲜事, 移民局是来一个批一个,两个月后两口子同时拿到绿卡. 后来我们分析是FBI访谈有关,可能FBI的访谈记录不在FBI总部而在当地的FBI分部. 而分部又没好好配合把材料反馈到总部.因为要手工做,所以就这样拖下去了. 如果不是WOM, 肯定回拖到今年. B. 男,生物学博士, 在一小地方一个小的生物公司上班. 公司办的EB1. C. 男,名校建筑学硕士, 在公司上班. 劳工类EB2. D. 女,一般学校的英语硕士. 是C 的副申请人. E. 女,生物学博士, 现在做美国住院医生. 99年NIW大好形势时在读博士其间DIY交了申请.很快就拿到绿卡.这次是DIY公民申请. F. 男,生物学博士,计算机硕士,在美国TOP3做科研.DIY NIW主申请人. 这是唯一的做过这里学生会工作的申请人.组织过99年美国炸中国大使馆的抗议游行,被州报纸采访(有半版). 组织过欢迎朱熔基访美.FBI特工上门访谈过. 估计大家都猜中了他肯定会卡在NC上. 确实是这样他毫无悬念地被卡在NC上了. 有了前辈的教训, 很早就开始收集告的证据.等了两年多后毫不犹豫就告了. 虽然他的官司相对其他人老说相对长了,可他也获得了不上人生经历, 没律师的情况下上过法庭和AUSA 较量(人生又完整了一把). 获的了一个对自己和其他人都有利的判决, 也赶在排期大倒退前拿到了绿卡. G. 女.化工本科.计算器硕士. 是F的副申请人. H. 男,化学博士,在读博士期间DLY递交NIW, I140批准后交的I485, 交I485时还没毕业.后来在一名校做博士后. I. 男,国内生物博士. 以J1过来在美国TOP3医学院做博士后.博士后第4年交的EB1 J. 男,国内生物博士. 以J1过来在美国一般的学校做博士后. 第3年交的DIY EB1 和 NIW I140. 是唯一的党员. 在2002年交I-140 (EB1, NIW), 先后都批了. 然后就是漫长的I485等待. 在那时候NC还是新鲜事, 很多人还没有NC的概念, 反正每次去问,总是说PENGIND. 也不说NC. 等了两年多后申请转到LOCAL面试. 面试后当场盖张批了绿卡. 有趣的是面试时候移民官多次问他为什么他不是共产党员, 因为他还是认为只有是共产党员员才能免费上大学---他们对中国的认识还停留在30年前. J就死不承认是党员. 还给移民官上了一堂中国发展史的课. 那是他已经做好被锯的准备了. K. 男,国内生化硕士学位,欧洲的博士学位.然后到美国TOP3名校做博士后. 先一J1, 然后在交NIW前转成H1, 在博士后第3年交的NIW, I485, I140批准后不久(I485还没批)后就到公司. L. 男.美国一般大学生物博士.美国TOP3医学院名校做博士后. NIW主申请人. M. 女, 国内本科中途出来在美国读完本科.然后读会计硕士.是L的副申请人. 你猜对了几个? 我们总结的经验是:1. 没法预料到底总么才能不被NC, 所以生活该总么过还是总么过,不能因为这点是自己给自己过不去. 真金不怕火炼. 实在拖久了就告. 人生短暂, 不能被移民局/FBI这帮混蛋破坏了我们的好心情.绿卡重要但是不是全部. 生活开心才是主要的. 心态很重要. 如果你有耐心又有稳定的工作,绿卡对你的生活只是画龙点睛,那那就慢慢等,绿卡总回来的. 而如果你是急性子,或急需绿卡/公民救命, 而且你的申请已经超过USCIS公布的日子有一段时间,你所在的法庭又比较合理,那就告呀. 做点实在的事你的心情就会平静,而且也能解决实际问题. 2. 绿卡申请真的是有点"谋事在人,成是在天的感觉. 比如J的背景在这么多人中算很一般的,而且还是党员. 可他DIY 申请了NIW, 而且鼓动他自己的老板出赞助的证明申请了EB1,最后两个都批下来了. 是最早一批拿到绿卡, 他自己也说,要敢想,敢做,最后总能成的. E和H都在读博士期间DIY 申请的NIW, 没补材料就批了. 而L是TOP3医学院名校做博士后其间请了律师交的NIW, 反而最后要补材料. 2.什么样个性的人能打官司? 有人会问,这打官司和人的个性有什么关系? 是的, 这也和人的个性有关.有的人一辈子都生活在自责中,比如去年11月EB2排期倒退后很多人向我们诉苦,说后悔早没做WOM,不然绿卡早到手了,现在排期倒退几年,还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等到.可也有人在做了WOM后不久就拿到绿卡,也不开心,说不定不做WOM我的绿卡也该到手了,我白白浪费几百块钱做WOM. 前一阵子还有人在网上大骂她的移民律师,为什么? 因为 EAD快到期了,可琢磨着绿卡也该处理到她了,就去问律师的意见,说该不该延期EAD. 律师当然是要她赶快延EAD. 可交上延期不久,她的绿卡还真批了,就大骂律师不地道.这样的人该怎么伺候才开心? 也有的人是慢性子, 还真一点不急绿卡,有卡没卡日子天天过的很滋润. 能有这样的性子是福气呀. 可真有多少人能做到这点呢? 3. 什么样的移民申请能打官司
To be eligible for mandamus relief, a plaintiff must establish that: (1) he/she has a clear right to the relief sought; (2) the defendant holds a plainly defined and mandatory, non-discretionary duty to do the act in question; and (3) no other adequate remedy is available" 第一条就是说原告必需有明确的诉求. 对第一, 三条好理解,我们就是要移民对我们的案子在正常日程表里审理.也相信这些WOM准备的人也都是尝试了所以行政手段了. 这里的关键是第二条是有争议的.因为有专门的移民法指导移民官作出决定,法院是没权利推翻他们的决定.所以在有些没经验的律师准备的壮子中要求移民局提供批准书, 这是完全错误的.这也是违背WOM的本意的.当然还有其他的理由造成案子被撤消,我们在后面还要详细讲解. 所以这里一个关键是WOM能够推动移民局处理你的申请,但不能强制他们一定按你的理想结果处理你的申请,就是说移民官有全权决定是批还是锯你的申请,当然他的按移民局本身制定的条例处理你的申请. 但有些申请随机性和主观性很大,比如NIW的批准就主观性很大,有些申请完全是不同移民官可以有不同结果.而我们通常所告的I485就不一样,客观性非常强,你要没犯错,他们就该100%批准,很难用主观性的借口来打击报复. 同样公民申请也是客观性很强. 说到这里大家该有点明白什么申请可以求助于官司:客观性强的申请, 比如说I-485, Naturalization, EAD and AP (但谁有会去费神做这呢?), 不管是不是NC造成的拖延. 而主观性很强的申请,或是完全是移民官权限内的事, 我们不建议WOM: NIW/EB1a I140, 移民排期的确定, 特别是NIW, 主观性太大,惹烦恼了移民官,他们要锯你还真没辙. 4. 官司中常见问题. (1). 原告思想不端正,或是目标不明确. (2). 被告不对头. 最主要是要把移民局Director, US Attorney , 如果是因为Name Check,同时一定要把FBI director放在. (3). 递诉状到错误的法庭. 因为是告联邦政府,所以必需是递到联邦法庭,而不是州内法庭 (4).引用的法律条款不对. 见<a href="http://www.donkeyroad.com/wom_bad_lawyer.php" target="_blank">WOM官司--又一糊涂律师</a> (5).告的目的不明确 (6).没有遵守当地法院的条款, 后果是要么当场被法院退回(交的三百多的大洋可不退),或是政府律师提交MTD,而法官又批准MTD.那你可真又劳民伤财 (7). 两个人同时作为原告(即使配偶的NC已经完成了,也要把他/她的名字放在原告上)。所有要签名的地方都两个人同时签名 (8).关于地方检察官,最好先想办法核实一下名字和地址再寄。 (9). 原告律师把面试过的公民案子和没面试的公民案子混淆,还捆绑在一起,不知到他们是真的没读懂法律条款,还是想混水摸鱼,结果是4个过,一个被打回 (10). 原告邮寄出状子和传票后没及时递到法庭,结果都不用AUSA出手,几个月后法庭把案子因不合程序而撤消了 (11).这是大起大悲的一个案子,发生在这次Name Check Memo出来之前, 先是法官判决原告胜利,30天内结案子,还赔偿律师费1万3千,结果30天之后USCIS锯了这移民申请,因为原告没把FBI放在原告上,他们没有权利要FBI30天内做完NC,那就只能在30天内锯了这申请,也算是满足法官的要求---而这里要是把FBI也是被告的话就是全胜了. 小小的错误造成全盘皆输 (12). 这是最没职业道德的原告律师。原告辩护在出庭是就明确告诉被告和法官,他认为国家安全高于个别移民案子的输赢,他认为移民因此而等几年完全合理的。这样的官司想不输都不行。按我们中国古话是吃里扒外。那是原告不在场,如果他从法院记录发现他的律师这么干不知是何感想. 也给大家一个教训,出庭时即使有律师代表你出庭.你一定要尽量一起出庭. 既是防止出现这样的情况,也是涨点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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